
凡加盟清大学堂辽宁省总部的各市、区(县)的独家代理:
一.要严格执行以地方区域“市”为标准的统一招生价格和聘用全脑开发与学习讲师的薪金待遇。
二.绝对不允许相互挖走或私下动用本行业其他机构的管理人员和讲师。
三.经本行业任意一家机构培训、培养成熟跳槽者,其他机构不许录用。
四.各区域清大学堂加盟商如要开展促销活动涉及到价格调整时,需报清大学堂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五.辽宁省各区域内发放的下级清大学堂代理,需由辽宁省清大学堂总部统一培训、发放《全脑开发与学习证书》。
六.此协议望共同自觉遵守,如清大学堂总部违反负责给加盟机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;如加盟机
构违反,清大学堂辽宁省总部有权撤销其独家代理权,加盟费不予退还。